期货行业证监会监管处罚案例速递(2026年7月27日至2026年8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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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7月27日至2026年8月2日期间,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对期货行业市场主体采取行政处罚、监管措施案例如下:
来源: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
案例1 陕西证监局对GD期货有限公司陕西分公司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
处罚结果:根据《期货公司监督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155号)第一百零九条的规定,决定对GD期货有限公司陕西分公司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
处罚原因:
经查,GD期货有限公司陕西分公司员工LH作为期货从业人员,存在私下接受客户委托进行期货交易的违规行为,反映出GD期货有限公司陕西分公司合规管理及内部控制存在缺陷,违反了《期货公司监督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155号)第五十六条的规定。
发布时间:2026-07-28
法条索引:
《期货公司监督管理办法》
第五十六条 期货公司应当建立并有效执行风险管理、内部控制、期货保证金存管等业务制度和流程,有效隔离不同业务之间的风险,确保客户资产安全和交易安全。
案例2 陕西证监局对LH采取责令改正措施
处罚结果:根据《期货公司监督管理办法》第一百零九条的规定,决定对LH采取责令改正的行政监管措施。
处罚原因:
经查,LH在GD期货有限公司陕西分公司任职期间,存在私下接受客户委托进行期货交易的行为。上述行为违反了《期货公司监督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155号)第六十五条第二款的规定。
发布时间:2026-07-28
法条索引:
《期货公司监督管理办法》
第六十五条第二款 期货公司应当建立交易指令委托管理制度,并与客户就委托方式和程序进行约定。期货公司应当按照客户委托下达交易指令,不得未经客户委托或者未按客户委托内容,擅自进行期货交易。期货公司从业人员不得私下接受客户委托进行期货交易。
案例3 陕西证监局对MK期货股份有限公司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
处罚结果:根据《期货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227号)第四十三条第九项规定,决定对MK期货股份有限公司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
处罚原因:
MK期货股份有限公司未及时向陕西证监局报告个别董事兼职情况,违反《期货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227号)第二十八条第六款规定。
发布时间:2026-07-28
法条索引:
《期货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227号)
第二十八条第六款 期货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兼职的,应当自有关情况发生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向中国证监会相关派出机构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