典型案例
首页  /  典型案例  /  详情
搜索工具栏

大商所关于违规案件处理情况的公告

〔2026〕67号


近期,我所调查审理了2起违规案件,决定对3名违规客户实施纪律处分。

请各会员单位和投资者提高合规和风险意识,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和交易所各项规则,自觉维护期货市场秩序。

特此公告。

附件:违规案件处理情况表

大连商品交易所

2026年7月28日

附件

 

违规案件处理情况表

序号

违规当事人

违规事由

违规品种

纪律处分

1

金鑫

自成交影响合约价格、不以成交为目的委托申报影响合约价格

胶合板

给予金鑫通报批评,暂停开仓交易12个月,并处没收违规所得25,920.72元的纪律处分

2

齐某某、武某某

自成交转移资金、未妥善保管交易编码

液化石油气、乙二醇等品种

给予齐某某警告,并处暂停开仓交易3个月的纪律处分,给予武某某警告的纪律处分。

 



相关文章

暂无数据

相关网站链接:

学术支持单位:

中国应用法学研究所
中国人民大学营商环境法治研究中心
豫ICP备05018130号-4 地址:郑州市郑东新区商务外环路30号 邮编:450018   本网站支持IPV6访问  总访问量: 今日访问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