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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商所就焦炭期货期权合约公开征求意见

关键词: 标准化合约

7月6日,大商所发布公告,就焦炭期货期权合约(下称焦炭期权)公开征求意见,意见反馈截止时间为2026年7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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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了解,我国是全球焦炭第一大生产国与消费国,年生产量超5亿吨。焦炭作为钢铁冶炼核心原料,对保障基建、装备制造及全制造业产业链稳定运行发挥着基础性支撑作用。近年来,受上游焦煤供给波动、行业产能结构调整、下游钢铁需求阶段性变化等多重因素影响,焦炭现货价格波动明显,煤焦钢产业链上下游企业经营承压,市场主体迫切需要多元、精细化风险管理工具,期盼场内焦炭期权尽快落地,依托期权灵活的风险对冲机制,平滑企业周期性经营波动,筑牢产业链稳定运行根基。

焦炭期货于2011年在大商所挂牌上市,在价格发现、套期保值、产业资源配置等方面发挥了较好作用,为焦化、钢铁、煤炭贸易企业保供稳价、稳定经营提供市场化避险工具,有效增强钢铁产业链供应链抗风险韧性。多年来,大商所持续优化风控措施,保障焦炭期货市场平稳有序运行。今年以来,焦炭期货交割规则优化方案落地,交易限额和交易保证金标准双调整,市场运行理性,产业客户参与度持续提升,为焦炭期权的推出奠定了扎实的市场基础。数据显示,自2026年6月12日相关风控参数调整以来,焦炭期货日均成交量约8.5万手、日均持仓量约7.7万手,法人客户持仓占比61%,产业参与结构持续优化,市场运行规范成熟,具备配套推出焦炭期权的良好条件。

根据本次征求意见稿,焦炭期权延续大商所现有商品期权统一设计框架,适配交易所成熟规则体系。其中交易单位、报价单位、涨跌停板幅度、合约月份、交易时间均与焦炭标的期货保持一致;行权方式设置为美式;行权价格覆盖标的期货1.5倍涨跌停板对应区间,可满足市场平值、实值、虚值期权交易及套保需求;期权到期日、最后交易日定为标的期货交割月份前一个月第12个交易日,交易所可依据法定节假日对最后交易日进行合理调整。

立足焦炭现货贸易习惯与价格波动特性,大商所针对焦炭期权行权价格间距、最小变动价位实施差异化定制设计。行权价格间距采用分段设置、“近密远疏”挂牌原则:近六个自然月期权合约,行权价格1000元/吨—3000元/吨区间行权间距25元/吨,1000元/吨以下区间间距10元/吨、3000元/吨以上区间间距50元/吨;第七个月及更远月期权,各区间行权价格间距相应翻倍。最小变动价位设定为0.1元/吨,为标的期货最小变动价位的1/5,适配焦炭现货小幅波动的交易场景。

目前大商所已上市19只商品期权,覆盖黑色、农产品、化工等核心产业板块。焦炭期权推出后,将与现有焦炭期货和焦煤、铁矿石期货及期权形成工具协同,补齐黑色产业链风险管理工具短板,搭建更加完整的钢铁原燃料避险工具体系,为焦化企业、钢厂、贸易流通企业提供多层次、组合式风险对冲方案。

在焦炭期权研发过程中,大商所广泛走访焦化、钢铁龙头企业,联合行业协会、产业专家、期货经营机构开展多轮研讨,充分贴合现货运行实际、吸纳产业实操诉求,形成本次合约征求意见稿。大商所相关业务负责人表示,下一步交易所将认真梳理、吸纳市场各方反馈意见,持续优化合约规则细节,保障焦炭期权平稳上市、稳健运行,充分发挥期货衍生品服务实体经济、稳定产业链运行的核心功能。


 

大连商品交易所焦期货期权合约
(征求意见稿)

 

合约标的物

期货合约

合约类型

看涨期权、看跌期权

交易单位

1100期货合约

报价单位

元(人民币)/

最小变动价位

0.1/

涨跌停板幅度

标的期货合约涨跌停板幅度相同

合约月份

123456789101112

交易时间

上午9:00-11:30,下午13:30-15:00,以及交易所规定的其他交易时间

最后交易日

标的期货合约交割月份前一个月的第12个交易日,交易所可以根据国家法定节假日调整最后交易日

到期日

同最后交易日

行权价格

行权价格覆盖标的期货合约上一交易日结算价上下浮动1.5倍当日涨跌停板幅度对应的价格范围。

      最近六个自然月对应的期权合约:行权价格≤1000/,行权价格间距为10/1000/<行权价格3000/,行权价格间距为25/;行权价格>3000/,行权价格间距为50/

      第七个及随后自然月对应的期权合约:行权价格≤1000/,行权价格间距为20/1000/<行权价格3000/,行权价格间距为50/;行权价格>3000/,行权价格间距为100/

行权方式

美式。买方可以在到期日之前任一交易日的交易时间,以及到期日15:30之前提出行权申请

交易代码

看涨期权:J-合约月份-C-行权价格

看跌期权:J-合约月份-P-行权价格

上市交易所

大连商品交易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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