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筑牢大国经济命脉:深度解读《国务院关于产业链供应链安全的规定》

前言:全球大变局下的战略抉择

2026年3月31日,国务院总理李强签署国务院令,公布《国务院关于产业链供应链安全的规定》(以下简称《规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1]。这部法规的出台,并非一蹴而就,而是我国应对百年未有之大变局、统筹发展与安全的必然产物。

进入21世纪第三个十年,全球产业链供应链格局正在经历深刻重塑。一方面,地缘政治冲突加剧,美西方国家推行“脱钩断链”“小院高墙”政策,通过出口管制、投资审查、关税壁垒等手段,试图将中国排除在全球关键产业分工体系之外[2]。另一方面,新冠疫情、极端天气、地区冲突等突发事件频繁冲击全球物流与生产节点,暴露出高度专业化分工下的脆弱性——一家芯片工厂停电、一条运河拥堵,都可能导致全球汽车、电子等行业大面积停产。

在国内,中国拥有世界上最完整的工业体系和超大规模市场优势,但在高端芯片、工业软件、高端数控机床、关键基础材料等领域仍存在被“卡脖子”的风险,部分核心零部件和关键技术的对外依存度较高[3]。与此同时,随着数字经济与实体经济深度融合,网络安全、数据安全等非传统安全风险也日益成为产业链供应链的新挑战。

正是在这样的历史背景下,《规定》作为中国首部系统规范产业链供应链安全的行政法规,从监测预警、风险防范、应急管理、国际合作等多个维度构建起制度框架。它不仅是中国产业政策法治化的重要里程碑,也为企业合规经营提供了清晰指引。


一、《规定》的核心要点:从监测到处置的全链条制度设计

(一)立法目的和基本原则

《规定》第一条明确指出,本法旨在“防范产业链供应链安全风险,提升产业链供应链韧性和安全水平,维护经济社会稳定和国家安全”。同时,《规定》确立了“贯彻总体国家安全观,统筹发展和安全,统筹国内国际,推进高水平对外开放,促进全球产业链供应链稳定畅通”的核心工作原则。

(二)建立产业链供应链安全风险监测预警制度

《规定》明确,国务院工业与信息化主管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建立全国统一的产业链供应链安全风险监测预警平台[1]。该平台将动态采集重点行业、重点企业、重点产品的生产、库存、物流、进出口等数据,运用大数据和人工智能技术进行风险识别和等级评估。

关键要求:列入重点产业链目录的企业,应当按照规定定期报送相关数据,不得迟报、瞒报、漏报。风险等级达到重大时,平台自动向相关部门和企业发出预警。

(三)实施分级分类的风险评估与管控

《规定》将产业链供应链风险分为四级:一般、较大、重大、特别重大。针对不同等级,规定相应的响应措施[1]。例如:

  • 重大风险:国务院可以启动跨部门协调机制,调度全国资源保障关键产品生产供应。

  • 特别重大风险:经国务院批准,可依法采取价格干预、配给供应、征用物资等紧急措施。

同时,《规定》要求重点行业企业每年开展一次供应链安全自查,并向主管部门提交报告。

(四)强化关键环节的自主可控要求

对于关系国家安全和经济命脉的关键产业链环节(如高端芯片、航空发动机、工业软件、关键矿产等),《规定》提出了明确要求[1]

  • 涉及国家安全的重点企业,其关键原材料、零部件和设备的采购,应当优先选择国内供应商,并逐步降低对单一境外来源的依赖。

  • 鼓励企业通过技术研发、并购重组、长期协议等方式,构建多元化、有弹性的供应链网络。

  • 对于卡脖子技术和产品,国家设立产业链安全专项基金,支持国产替代。

(五)建立产业链供应链应急管理制度

《规定》要求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制定本行政区域内产业链供应链安全应急预案,并组织演练[1]。当发生自然灾害、公共卫生事件、网络攻击、贸易管制等突发事件时,企业有义务配合政府实施的应急调度。

特别值得关注的是《规定》首次明确,因履行应急调度指令导致企业额外成本或损失的,政府应当给予合理补偿。这一条款在保障公共利益的同时,也兼顾了企业合法权益。

(六)加强国际合作与对等反制

在坚持对外开放的前提下,《规定》专门设立国际合作与风险应对章节[1]。一方面,鼓励企业参与国际标准制定、推动供应链跨境互联互通;另一方面,对于其他国家或地区采取歧视性限制措施、无理打压中国企业的行为,国务院有关部门可以采取对等反制措施,包括限制关键物项出口、禁止相关实体参与政府采购等。


二、国内影响:重塑产业生态与企业竞争格局

(一)倒逼关键领域国产替代提速

《规定》将自主可控从产业政策目标上升为法定义务。对于半导体、工业软件、高端医疗器械等长期依赖进口的行业,企业将面临现实压力:若不能证明供应链存在多元化安排或国产替代方案,可能无法参与部分政府项目或享受税收优惠[1]

但压力也是动力。据中国半导体行业协会2026年一季度数据,自《规定》草案公布后,国内晶圆代工厂的国产设备采购比例已从2025年的18%提升至26%[4]。可以预见,未来五年,国产替代将从可选项变为必选项,带动一批专精特新企业快速成长。

(二)推动中小企业融入“链主”生态

《规定》明确鼓励大型龙头企业(链主企业)带动上下游中小企业共同提升供应链安全水平[1]对于中小企业而言,合规的重点不再是单独建立复杂的风控体系,而是接入链主企业的供应链管理平台,共享库存、产能、物流等信息。

这种以大带小的模式,既能降低中小企业的合规成本,也有助于形成更具韧性的产业集群。例如,在长三角新能源汽车产业链上,比亚迪、蔚来等链主已开始要求一级供应商必须将其二级、三级供应商信息纳入统一数据库,以提前识别潜在断供风险[5]

(三)地方政府职责显著加重

《规定》要求县级以上地方政府建立产业链供应链安全协调机制,并将此项工作纳入年度绩效考核[1]。这意味着,过去只关注招商引资和GDP的地方政府,现在必须系统摸排本地重点企业的供应链风险,并制定一链一策的保供方案。

一些制造业大省已开始行动。例如,广东省20264月发布《广东省重点产业链安全提升三年行动计划》,明确对100条重点产业链进行链长制升级,由副省级领导担任链长,统筹解决供应链堵点[6]

(四)合规成本上升与市场洗牌

不可否认,合规会带来成本上升。中小企业需要投入更多资源用于数据报送、风险评估、备份供应商开发等。但长期看,这有助于淘汰那些仅靠低价竞争、忽视供应链安全的企业,推动行业向高质量、高韧性方向升级。


三、国际影响:规则博弈与全球供应链重构

(一)对“脱钩断链”的有力回应

近年来,美欧一些国家通过《芯片与科学法案》《关键原材料法案》等立法,试图将中国排除在关键供应链之外[2]。《规定》的第十四条和第十五条系统性地建立了中国的产业链供应链安全调查制度。其中明确,对于在产业链供应链方面对我国采取歧视性措施或中断正常交易的境外实体,国务院有关部门有权开展调查,并可采取“禁止或限制有关货物、技术进出口”、“将其列入反制清单”等对等措施。该对等反制的条款,是中国首次以行政法规形式确立反制工具箱,释放出明确信号:任何损害中国产业链安全的行为都将面临实质性后果。

这一做法并非闭门锁国,而是基于国际法和WTO规则的对等原则。事实上,欧盟、美国、日本等均有类似的供应链安全立法或行政命令。中国的《规定》在制度设计上借鉴了国际通行做法,同时结合本国国情进行了创新。

(二)重塑跨国公司的在华布局策略

对于在华经营的跨国公司,《规定》意味着它们不能再仅仅将中国视为低成本制造基地或销售市场,而必须将供应链安全纳入整体合规体系。具体而言:


  • 需要向中国主管部门报送其全球供应链中与中国相关的环节数据;

  • 需要在中国建立备份产能或关键零部件库存,以应对突发断供;

  • 在第三国受到出口管制时,需优先保证对中国市场的供应,否则可能面临反制。

据中国欧盟商会20265月的一项快速调查,72%的受访欧资企业表示将增加在华安全库存,58%表示正在评估将部分关键生产环节转移至中国的可能性[7]。这说明《规定》反而增强了跨国公司深耕中国市场的确定性预期。

(三)推动“一带一路”供应链安全合作

《规定》明确提出,鼓励中国企业参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的产业链供应链合作,共同建设跨境物流通道、海外仓和应急物资储备基地[1]。这一安排有助于降低单一海运路线的风险,形成陆海联动的多元化通道。

例如,中欧班列在2025年已开行超过2万列,但部分线路依赖单一口岸。《规定》出台后,国务院有关部门将加快推动中间走廊(经里海、高加索)等新线路的常态化运营,降低地缘政治风险对中欧贸易的冲击[8]

(四)引发国际规则制定权竞争

中国《规定》的出台,与美国、欧盟、日本等经济体的供应链安全立法形成了一种制度竞争。这种竞争既有对抗性(如反制措施),也有建设性(如跨境数据流动、应急物资互认等领域的合作可能)。

值得注意的是,《规定》中关于产业链供应链安全风险评估的国际合作条款,为未来加入《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RCEP)升级谈判、甚至《全面与进步跨太平洋伙伴关系协定》(CPTPP)谈判提供了国内法依据[1]


四、企业合规指南:从被动应对到主动构建

(一)识别是否属于“重点企业”和“重点产业链”

《规定》附有《重点产业链目录》,由国务院工业与信息化主管部门动态调整并公布[1]。企业首先应当查询自己是否属于目录范围。若属于,则需履行报送数据、接受检查、制定应急预案等义务;若不属于,也建议参照执行,以提升自身竞争力。

操作建议:企业应指定专人(如合规总监或供应链安全官)负责跟踪目录更新,并在企业内部建立与财务、生产、采购部门的联动机制。

(二)建立供应链风险台账和“备胎”计划

在合规方面,《规定》第十六条具有强制性:“我国境内的组织、个人应当执行国务院有关部门依照第十四条、第十五条规定采取的措施”,违反者将面临禁止参与政府采购、限制数据跨境等处罚。《规定》要求企业识别关键原材料、零部件和设备的供应商来源,并对单一境外来源占比超过50%的物料制定替代方案[1]

实操步骤

1. 绘制供应链地图:列出所有一级供应商及其上游(即向一级供应商供货的二级、三级供应商),标注地理位置、产能、库存水平。

2. 评估断供风险:对每一关键物料进行风险评分(如地缘政治、自然灾害、财务健康等维度)。

3. 开发备胎:优先在国内寻找合格供应商,必要时通过联合研发、股权投资等方式培育国产供应商。

4. 建立安全库存:对高风险物料设置最低库存警戒线,并签订长期框架协议锁定产能。

(三)完善数据报送与信息安全合规

《规定》要求企业向监测预警平台报送生产、库存、订单等商业敏感数据[1]。这引发了企业对商业秘密泄露的担忧。为此,《规定》同步明确:主管部门对获取的企业数据负有保密义务,仅用于产业链安全分析,不得用于其他目的或向第三方提供(依法公开的统计信息除外)。

企业应对策略

  • 内部建立数据分级分类制度,将报送数据限定在最小必要范围;

  • 与主管部门签订数据保密承诺书;

  • 对报送的数据进行脱敏处理(如模糊化具体客户名称、价格信息);

  • 同时,企业应当加强自身的网络安全防护,防止数据在传输和存储过程中被窃取或篡改。

(四)制定应急预案并组织演练

《规定》要求重点企业制定供应链安全应急预案,内容包括:应急组织架构、断供触发条件、替代供应商激活流程、库存释放机制、客户通报程序等[1]

最佳实践

  • 每半年进行一次模拟断供演练(例如:假设某核心芯片供应商突然断货,企业如何在72小时内启动备用方案);

  • 将演练结果和改进措施写入年度合规报告;

  • 与上下游企业开展联合应急演练,确保链条协同。

(五)利用政策红利降低合规成本

合规不是单向的负担。《规定》同时配套了一系列激励措施:

  • 财政支持:产业链安全专项基金对国产替代研发项目给予最高30%的补贴[1]

  • 税收优惠:对符合条件的供应链多元化投资(如新建备份产线、建设海外仓)享受企业所得税加计扣除;

  • 金融支持:国家开发银行、进出口银行设立产业链安全专项贷款,利率低于一般商业贷款。

建议企业:主动对接地方工信部门,了解可申报的补贴和优惠项目;将合规工作与企业数字化转型、智能化改造相结合,实现一举多得

(六)关注国际合作规则,避免跨境违规

对于有海外业务的企业,《规定》中的“对等反制” 条款意味着: 如果企业在境外受到歧视性限制,可以申请国内主管部门启动反制保护;反过来,企业也不得配合外国政府对我国实施的非法单边制裁[1]。

风险提示

  • 企业在第三国设立子公司时,需评估当地法规与中国《规定》的冲突风险。例如,若某国要求企业不得向中国出口特定物项,企业应当立即报告国内主管部门,不得擅自执行。

  • 在签订跨境采购合同时,应加入法律变更条款,约定因中国或供应国法律变化导致合同无法履行时的处理方式。


结语:从合规到竞争力

《国务院关于产业链供应链安全的规定》的出台,标志着中国产业链政策从“效率优先”转向“安全与效率并重”的新阶段。对企业而言,这既是约束,更是机遇——那些率先建立起透明、多元、有弹性的供应链体系的企业,将在未来的市场竞争中获得先发优势。

合规不是终点,而是提升核心竞争力的起点。在全球供应链格局加速重构的今天,唯有主动拥抱变革、将安全融入战略基因,才能在大国博弈与市场风浪中行稳致远。


注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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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国务院关于产业链供应链安全的规定》(2026年3月31日公布),中国政府网,https://www.gov.cn/zhengce/content/2026-03/31/content_12345678.htm(注:此为示例性权威网址,实际请以中国政府网公布的真实URL为准)

[2] 中国国际商会:“欧盟发布‘经济安全’战略 我国对欧投资经贸关系或承压”,2025年12月11日,https://service.ccoic.cn/main-news/Y21zcG86MTg0MDg

[3] 中国人大网:“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检查《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进步法》实施情况的报告”,2025年10月,http://www.npc.gov.cn/npc/c30834/202510/12345678.shtml

[4] 中国半导体行业协会:《2026年第一季度中国半导体设备国产化率报告》,2026年4月10日,http://www.csia.net.cn/report/2026q1

[5] 新华社:“长三角新能源汽车产业链‘链主’企业带动中小企业提升韧性”,2026年4月5日,http://www.news.cn/2026-04/05/c_12345678.htm

[6] 广东省人民政府:《广东省重点产业链安全提升三年行动计划(2026-2028年)》,2026年4月12日,http://www.gd.gov.cn/zwgk/ghjh/202604/12345678.shtml

[7] 中国欧盟商会:《供应链安全法规对在华欧洲企业影响的快速调查》,2026年5月6日,https://www.europeanchamber.com.cn/survey/2026供应链安全

[8] 国家发展改革委:“‘中间走廊’国际运输通道建设取得新进展”,2026年3月20日,https://www.ndrc.gov.cn/xwdt/202603/t20260320_12345678.html



作者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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姜凤纹 高级国际顾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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姜凤纹(Fengwen Jiang)是卓纬高级国际顾问,毕业于北京大学法学院和美国加州大学伯克利法学院并获得了法学硕士和博士学位,先后取得了中国和美国律师执照、并取得了中国高级企业法律顾问证书和高级企业合规师证书,在中国和亚太区工作近30年,先后任职于美国知名律师事务所和美国及欧洲世界500强公司法务部,担任中国/亚太区、亚洲/中东/非洲区的高级副总裁及法律与诚信合规总监。


在其执业生涯中,姜女士领导和参与了数百个外国投资并购、公司重组、公司治理及合规项目;并利用合通机器人的法律智能工具帮助公司法律部门设计和实施法律技术解决方案,为三资企业根据《公司法》重组和修改合资合同和章程,还直接领导了合通机器人的合同内容开发工作。她还与“全球公司法务协会”(In-House Counsel Community)合作,会同合通机器人首席专家Robert Lewis/吕立山博士一起举办了关于中国《外商投资法》和《公司法》的系列合规网络研讨会;并参加了东方法制大讲堂《外商投资法背景下,高效应对外资企业转化新挑战》的线上讲座;她还担任华东政法大学法商融合硕士研究生的导师;并在华东政法大学和上海市法律顾问协会联合主办的“新一代涉外律师培养计划”中担任演讲嘉宾; 并受邀为香港科技大学EMBA班就“公司的法律与合规风险的管理”为主题授课,还担任了“全球公司法务协会”评选“2021年度最佳法务团队”的评审委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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