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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旭,宋丹萍:中国特色金融文化的历史逻辑、 传统根基与实践路径

  • 发布时间:2026-07-14
  • 来源:北京航空航天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2026, 39(3): 26-39.?

摘要: 中国特色金融文化植根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和党的百年金融实践,是社会主义生产关系在金融领域自我完善的文化呈现,具有鲜明的历史逻辑、深厚的传统根基与明确的实践路径。从苏维埃货币发行到改革开放资本市场建设,党在金融工作实践中逐步凝练出以民本、法治等为内核的特色金融文化,是对西方资本至上价值观的超越,同时为当代金融强国建设提供了深厚的历史文化滋养。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中“诚者,天之道也”等价值观与诚信等特色金融文化理念高度契合,体现了上层建筑对经济基础的文化反哺,彰显了中国现代金融发展深厚的传统根基。坚持党中央集中统一领导、站稳人民立场、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创造性转化是中国特色金融文化建设的路径安排,为金融高质量发展提供了坚实的价值导向与行动支撑。

关键词中国特色金融文化 中国特色金融之路 “两个结合” 金融强国 金融高质量发展

一、问题的提出

金融体系作为现代经济的核心枢纽与国家安全的重要支柱,其发展水平直接体现国家核心竞争力。在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进程中,探索符合中国国情的金融发展路径、推动从“金融大国”迈向“金融强国”,已经成为当前金融工作需要聚焦的重要方向。习近平在 2023 年中央金融工作会议上,首次提出金融文化建设的五大要点:“坚持诚实守信、以义取利、稳健审慎、守正创新、依法合规。”[1]2024 年1 月,在省部级主要领导干部推动金融高质量发展专题研讨班开班式上,习近平进一步将其深化为“五要五不”的辩证原则,这也意味着中国特色金融文化理论框架基本成型。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就“十五五”时期建设金融强国作出具体部署[2]。建设金融强国,既要健全机构、完善市场、升级基础设施这些看得见的“硬实力”,也离不开通过文化引导,强化从业者的价值认同与职业操守、夯实“软实力”根基。中国特色金融文化,总结了中国共产党百年金融工作的实践经验,吸收了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养分,也融入了现代金融的理念与精神。这一理论创新是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立足中国实际、结合马克思主义金融理论与传统文化,逐步形成的不同于西方金融伦理的自主知识体系。

从学术研究视角来看,中国特色金融文化的理论建构体现出三重学术价值。首先,就历史逻辑而言,其完成了传统商业伦理向现代金融语境的转化;其次,该理论内嵌了中华文明“义利并举”“中庸守正”的哲学智慧,使金融活动不仅追求效率,亦兼顾道义;最后,从实践路径来看,中国特色金融文化为防范金融风险、引导金融服务实体经济提供了一套内生于本土情境的文化治理方案。这种多维度的理论创新,不仅拓展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经济学的解释边界,更为全球金融治理提供了一种可借鉴的中国方案。

关于“中国特色金融文化”这一论题,自提出以来即受到学界广泛关注,研究主要围绕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与中国特色金融文化的关系、中国特色金融文化主要内容以及中国特色金融文化实践路径三个方面展开研究成果丰富,为金融强国建设奠定了良好的理论基础,但其中也存在不足:一是局限于历史事件的堆砌,未能从中凝练出百年历史中的金融文化;二是部分文献虽从“第二个结合”的视角出发,但对于传统商业文化与经济伦理的挖掘力度不深,缺乏传统文化与中国特色金融文化的连贯性;三是在历史溯源时,局限于某一特定时间节点,对于金融思想转变的宏观把握有所欠缺。据此,本研究梳理百年金融史中蕴含的金融文化,把握中国特色金融文化的传统根基,探寻金融强国建设的实践路径。

二、中国共产党培育中国特色金融文化的历史逻辑

在中国共产党领导的金融实践中,金融文化并不是抽象理念的简单移植,而是在长期制度探索与政策实践中逐步孕育形成的文化有机体系。从苏维埃时期的红色货币发行、抗战和解放战争时期的根据地银行建设,到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的金融体系重构,再到改革开放以来多层次资本市场的建立与完善,每一阶段都贯穿着服务人民、稳定经济、防控风险和推动发展的核心价值取向。正是在这一连续性、实践性的演进过程中,逐步凝练出以福泽民众为宗旨的“民本文化”、以制度约束为基础的“法治文化”、以改革突破为导向的“创新文化”和以稳健运行为特征的“实干文化”。这一理论创新不仅区别于西方资本主义金融范式中资本至上、短期逐利的价值取向,更在制度设计、政策工具和治理机制上,为发展中国家争取金融自主权、构建安全高效金融体系提供了可借鉴的系统性方案。

(一)以人民利益为初心,培育福泽民众的“民本文化

“民本”作为中国传统政治哲学的核心命题,源自《尚书 ? 五子之歌》中“民惟邦本,本固邦宁”的治国理念。梁启超在《先秦政治思想史》中,首次以“民本主义”系统阐释先秦儒家“重民”“贵民”思想体系,由此确立该术语的学术规范性。这一概念凝练了中国古代“安民”“惠民”“养民”的政治伦理传统,构成中华治理智慧的重要维度[3]

中国特色金融文化中的“民本文化”思想植根中国共产党早期领导农民经济斗争的实践探索,其本质特征在于将人民性这一根本属性注入金融活动,构建以人民利益为核心的价值体系。以毛泽东同志为代表的中国共产党人在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通过创办农民运动讲习所、推行减租减息政策、建立农村信用合作社等制度创新,不仅有效改善了农民的经济困境,更重要的是唤醒了农民群体的主体意识,培育了具有鲜明人民立场的传统金融文化。这一实践过程体现了中国共产党将马克思主义群众观与中国具体实际相结合的创新探索,为中国特色金融文化的形成奠定了重要的历史基础和实践根基。

其一,废除旧的借贷制度,构建普惠性低息借贷制度。中国共产党在早期革命实践中,深刻认识到传统高利贷制度对农民经济的严重剥削。毛泽东在《寻乌调查》中详细记载了当时农村借贷状况:“钱利三分起码,也是普通利,占百分之七十,加四利占百分之十,加五利占百分之二十。”[4]这一实证数据表明,当时农村借贷市场呈现明显的剥削性特征,其中三分利(30% 年利率)已成为普遍现象,更有高达 40%—50% 的极端高利贷存在。基于这一调查发现,中国共产党将废除封建高利贷制度作为农村金融改革的首要任务。通过建立农民协会、设立信用合作社等组织创新,逐步构建起以“低息、普惠”为特征的新型农村金融体系。这一制度变革不仅有效缓解了农民的经济困境,更重要的是打破了封建经济关系对农民的束缚,为后续土地革命和农村经济发展创造了有利条件。从历史维度来看,这一金融制度改革实践体现了中国共产党将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原理同中国农村实际相结合的创新探索。一方面,农民运动的深入开展不仅是一场经济斗争,更是一场深刻的思想启蒙运动。通过创办农民夜校、组织实地调研、开展巡回宣讲等多种形式,中国共产党向农民群众传播了民主革命思想。这些教育活动着重阐释了城市工人运动经验,以及减租减息、抗捐抗税等经济斗争策略,有效唤醒了农民群体的阶级意识和抗争精神。这种意识觉醒直接推动了农民对传统高利贷制度的自觉抵制,为金融制度变革奠定了群众基础。另一方面,在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农民运动与红色政权建设过程中,逐步建立起以低息借贷为核心的新型金融体系。1924 年成立的衙前信用合作社开创性地采用无息资金来源与无息贷款模式[5],这一制度创新直接冲击了传统地主豪绅的金融垄断格局,标志着中国共产党开始探索具有革命性质的金融实践。1926 年 12 月,湖南省第一次农民代表大会通过的《取缔高利贷决议案》具有里程碑意义,该决议不仅明确禁止高利贷剥削行为,更首次以法规形式规定了“年利率不得超过 20%”[6]的利率上限,为金融制度建设提供了量化标准。1932 年 1 月,中华苏维埃共和国临时中央政府颁布的《关于借贷暂行条例的决议》,系统性地废除了封建剥削性质的高利贷制度,同时确立了支持生产发展和便利群众资金周转的新型借贷原则[7]。这一系列制度创新实践不仅有效改善了农民的经济状况,更重要的是构建了与半殖民地半封建金融体系相对立的新型金融范式,充分体现了中国共产党“金融为民”的根本宗旨,为后续革命金融体系的完善奠定了制度基础。

其二,废除旧的金融体系,建立便民利民的金融机构。部分农民运动的失败,使中国共产党人意识到建立服务于农民阶级的金融机构和资金借贷体系的必要性。彭湃作为中国共产党早期杰出的农民运动领袖,具有敏锐的前瞻意识和问题意识,其提出“经济的斗争与政治的斗争并进”[8]的策略,并率先探索建立保证贫困农民利益的金融机构。1923 年 1 月,彭湃提出“便利金融”[8]的主张,建议“ 设金融机关(以最低利及长期)以利农民”[8]。1923 年 7 月,由其起草的《广东农会章程》进一步强调,为“谋农民生活之改造”[8]必须“办理农业银行”[8],这一主张将金融改革与农民生活的改善紧密结合。1926 年 1 月,彭湃在《海丰农民运动》一文中,描述了农民阶级与地主阶级斗争的深入导致地主拒绝向农民借贷的现实困境,明确提出“办农民借贷机关”[8]的具体措施,为农民协会创办借贷机构进行理论指导。1928 年 2 月,海丰县苏维埃人民委员会发布通令,成立海陆丰劳动银行,并颁布《发行纸币条例》发行银票。改造农民生活、统一货币发行、建立劳动银行等举措,标志着以彭湃为代表的中国共产党人金融利民思想的初步成熟。尽管海陆丰劳动银行只是红色金融中的一次区域性尝试,但各根据地以此为起点,迅速将这一模式推广至全国,为中国共产党“民本文化”的传播提供了实质载体。

(二)以制定法规为路径,培育遵守规则的“法治文化”

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中国金融体系呈现典型的“货币割据”特征,多元货币体系严重侵蚀国家金融主权。这一时期,国民政府发行的“法币”、地方割据势力发行的“民生券”、日伪政权强制推行的“伪币”以及各类民间“土杂票”同时流通,形成复杂的货币竞争格局。货币体系碎片化引发了严重通货膨胀和汇率混乱,普通民众陷入多重货币盘剥,国民经济秩序濒临崩溃。面对这一局面,中国共产党创造性地把法治原则引入金融实践,通过制定《陕甘宁边区银行条例》《晋察冀边区银行章程》等法规,逐步培育了以规则为基础的金融法治文化。

一是中国共产党对金融体系制度性建构给予高度重视。在中国共产党领导的革命根据地建设中,金融体系的制度性建构具有重要的战略意义。中央苏区立足货币信用理论基本原理,采用“法令规制为主、经济调控为辅”的双轨制金融治理模式。通过立法手段确立苏维埃货币法定地位,同时运用经济杠杆调节货币流通,革命政权特色的货币金融体系由此成型。1931 年,中央苏区相继颁布《经济政策》《工商业投资暂行条例》《国家银行暂行章程》等基础性金融法规,金融法律框架趋于完整。特别是《国家银行暂行章程》明确规定:“统一货币发行权,废止一切反动政权发行的杂钞劣币。”[9]这在制度层面确立了苏维埃货币的独占地位。1931 年7 月,鄂豫皖区苏维埃代表大会通过的外交政策决议,没收帝国主义在华金融机构特权,并规定苏维埃货币为唯一法定流通货币。1932 年 1 月颁布的《中华苏维埃共和国湘赣省工农银行暂行简章》进一步将“统一货币制度,肃清伪劣货币”[9]列为工农银行的首要职能。这一系列制度创新产生了显著的政策效果:首先,通过立法手段压缩了敌伪货币的流通空间,有效抵御了外部势力的金融渗透;其次,建立了相对独立的货币发行体系,为根据地经济建设提供了稳定的金融环境;最后,形成了以苏维埃银行为核心的金融组织体系,为中国金融制度建设积累了宝贵的实践经验。这些举措不仅具有战时金融的特殊意义,更体现了中国共产党将马克思主义金融理论与中国革命实践相结合的创新探索。

二是中国共产党构建了严格的金融法治体系,为红色金融的发展提供了制度保障。面对地方势力割据、货币混乱形势,革命政权采取法律手段与群众动员相结合的方式,有效维护了金融秩序。

革命根据地时期,中国金融体系呈现典型的“货币割据”特征。据史料记载,“中国币制紊乱已极,农民及一切贫困农民受影响极为深广”[9]。为应对这一局面,苏维埃政权采取了双管齐下的策略:一方面,通过立法严惩破坏金融秩序的行为。1933 年2 月颁布的《川陕省革命法庭条例草案》明确规定,贬低苏区货币价值、拒绝使用或伪造货币等行为均构成“反革命罪”。赤北县与阆中县(今四川省阆中市)的司法实践表明,伪造货币者均受到严厉惩处,充分展现了革命政权维护金融主权的坚定决心。

1934 年 4 月,《中华苏维埃共和国惩治反革命条例》进一步细化了金融犯罪惩处标准,该条例第 25 条规定:“以破坏中华苏维埃共和国经济为目的,制造或输入假的苏维埃货币,公债票,及信用券者,或煽动居民拒绝使用苏维埃的各种货币或抑低苏维埃各种货币的价格引起市面恐慌者,或煽动居民向苏维埃银行挤兑,或藏匿大批现金,或偷运大批现金出口,故意扰乱苏维埃金融者,均处死刑。其情形较轻者,处六个月以上监禁。”[10]

另一方面,苏维埃政权积极开展“拥护国币”群众运动,通过宣传教育将货币信用从单纯的经济概念升华为政治认同。这种法治惩戒与思想教育相结合的模式,不仅有效遏制了哄抬物价、现金挤兑等金融乱象,更使维护金融秩序成为群众的自觉行动,为红色金融在艰难环境中的发展壮大提供了坚实的法治保障。

(三)以货币形态为突破,培育求新求变的“创新文化”

革命战争时期,货币体系的稳定直接关系到根据地和解放区的经济和民生,但各根据地长期受到地方割据势力统治的影响或威胁,经济凋敝、币制混乱。各种信用不一的钞票横行于世,不仅导致各币种互不流通、交易困难,还为防伪鉴伪和预防通货膨胀工作带来较大挑战,进一步削弱了根据地的经济基础。面对这一困境,以毛泽东、陈云等为代表的红色金融先驱创造性地开展货币改革实践,通过技术创新与制度创新相结合的方式,在极端困难条件下培育了具有鲜明特色的金融创新文化。

一是中国共产党根据局势灵活变化货币外形,不断创新货币防伪手段。在技术防伪上,革命政权采用多层次防伪技术,在货币设计上先后进行了精密水印、隐蔽暗记和特种油墨等工艺创新。中华苏维埃国家银行发行的苏区货币便极具代表性,该货币采用羊毛纤维作为特殊原料,形成了独特的物理防伪特征。在货币材料选取上,由于战时物资供应紧张、原料极度匮乏,各革命根据地立足自身实际,主动研发并使用多种替代型货币印制材料。湖南衡山柴山洲特别区第一农民银行发行的白竹布币[11],以及各边区普遍使用树皮、织物等非常规材质印制货币,不仅有效缓解了原材料短缺的现实困境,也依托特殊材质本身形成了天然可靠的防伪壁垒。在制度防伪设计上,各革命根据地通过开展货币政策宣传、群众辨别能力培育、专项打击假币违法活动等各项工作,逐步建立起完善的货币防伪制度。各根据地先后发行铜元票、银币券、工字银元等多种类型货币,适配不同区域市场流通与日常交易需求,同时进一步加大了伪造货币的整体难度。

二是中国共产党运用多元手段扩大银行准备金,创新货币本位制度。从准备金运行机制来看,各根据地银行在储备管理上采用了更为灵活多元的储备模式。各地广泛收纳民间留存的赤金、纹银、现洋等传统硬通货,搭建起复合型、多层次的货币准备金运行体系。1943 年,陈云提出的“法币+物资+金银”[9] 组合储备思想,体现了中国共产党人因地制宜的金融智慧。从货币本位制度上看,创造性地建立了物资本位体系。早在 1929 年,毛泽东在赣南地区就敏锐地认识到钨砂的战略价值,通过将苏维埃边币与钨矿资源绑定,不仅有效拓宽了边币在区域内的流通使用范围,也初步形成了依靠战略实物资源稳固货币信用的全新模式。中国共产党在抗战时期开展的一系列金融创新工作,深刻践行了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同中国革命具体实际相结合的内在要求,彰显出中国共产党敢于突破旧理论束缚、善于结合现实优化创新的治理能力,也为当代现代货币理论体系的完善积累了珍贵的中国红色实践经验。

 

西方主流经济学以资本逐利为核心,易导致信贷资本脱实向虚,以追求短期资本增值。与之形成鲜明对比的是,中国共产党在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立足根据地小农经济脆弱、货币贬值严重的现实,为解决农民生产资金短缺、抑制高利贷剥削,创新性推行实物信贷。由边区银行发放粮食、种子等生产资料,到期以实物或折实偿还,低息惠民。这一实践以金融服务实体、以稳健替代投机,既保障了农民利益、支撑了根据地生产,也孕育了服务民生、务实稳健的红色金融基因,为新时代中国特色金融文化“守正创新,不脱实向虚”提供了实践依据。

一是将信贷资金配置到实体生产领域。毛泽东深刻指出:“穷是错误办法产生出来的,在有了合乎人民利益的新政策之后决不会穷。”[12]这一论断为根据地金融工作指明了方向。各边区银行紧紧围绕“经济建设是边区建设的中心任务”[13]这一方针,构建了以支持农业生产和保障战略物资供给为核心导向的信贷政策体系。

在具体实践层面,1932 年湘鄂西农民银行沔阳县支行通过发放 100 元初始贷款建立合作社的试点具有开创性意义。在信贷资金支持下,各合作社持续扩充生产工具设备,使粮食产量和渔业捕捞量显著提升,带动群众收入增长,最终实现合作社流通资金规模从初始 100 元跃升至 2 000 元的良性发展[9]。北海银行的信贷投放数据更具代表性:1939 年胶东分行发放贷款总额 25.86 万元中,农业贷款占比达 68.8%(17.8 万元);至 1940 年,该行 38.02 万元贷款实现 100% 投向农业生产[9]。在工商业领域,信贷支持覆盖了纺织、油料加工、日化生产(肥皂)、造纸、卷烟等关乎民生的手工业门类。1946 年,晋察冀边区的金融支持力度达到新高度,当年投放农业贷款 500 亿元,工商业贷款 2.03 亿元。这种将金融资源精准导入实体经济的创新实践,在物质条件极端匮乏的根据地创造了经济发展奇迹:不仅激活了农村生产要素,培育了良性的区域经济循环;更通过夯实物质基础为抗日武装斗争提供了持续保障,彰显了金融工作服务革命大局的战略价值。

二是全民族抗战时期,中国共产党领导的革命根据地创造性地建构了“取信于民、用之于民”的金融运作机制。国家银行通过发行公债这一现代金融工具,成功实现了战时财政从依赖外援到独立自主的历史性转变。毛泽东在 1933 年 8 月经济建设大会上的重要讲话,阐释了公债资金的战略配置思路:“一百万供给红军作战费,两百万借给合作社、粮食调剂局、对外贸易局做本钱。其中又以小部分用去发展生产,大部分用去发展出入口贸易。”[14]这一资源配置方案体现了三个显著特征:坚持国家安全建设与经济建设的统筹兼顾,注重生产发展与流通环节的有机衔接,实现内部生产与对外贸易的良性互动。通过“生产品出口卖得适当价钱”[14]与“低价买得盐布进来”[14]的双向流通,既打破了敌人的经济封锁,又有效维护了群众利益。毛泽东以辩证思维指导金融实践,将有限资金在安全保障、生产建设、贸易流通等领域进行最优配置,创造了战时条件下金融支持经济社会发展的成功范例。

三、中国特色金融文化与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五重内在契合

习近平深刻指出:“在五千多年中华文明深厚基础上开辟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把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同中国具体实际、同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相结合是必由之路。”[15]这一重要论述为新时代中国特色金融发展指明了方向。在建设金融强国的历史进程中,不仅要科学把握马克思主义金融理论的精髓要义,更要坚定不移地贯彻“两个结合”的根本要求,特别是要充分发挥“第二个结合”的独特价值,为培育具有中国特色的金融文化提供深厚的思想滋养。中国特色金融文化既是对中华优秀传统金融智慧的创造性转化,又是对“诚者,天之道也”“见利思义”“欲速则不达”“革故鼎新”“守法不逾规”等传统价值理念的时代升华,体现了中国共产党在金融领域的历史自觉和文化自信。

(一)“诚实守信”与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中“诚者,天之道也”相契合

中华民族历来崇尚诚实守信。诚实守信不仅是古人在个人品德层面的追求,更融入历代王朝治国安邦的智慧中。儒家文化从个人修身出发说明了信的不可或缺性。曾子指出“吾日三省吾身”,将诚信确立为个人道德修养的基本准则。孔子通过“大车无輗,小车无軏”的生动比喻,揭示了诚信对于社会运行的基础性作用。至汉代,董仲舒将“信”纳入“五常”伦理体系,将其视作最基本的社会行为规范。而法家人物商鞅从治国理政的角度,在推进秦国变法时通过“徙木立信”将诚信落到了实处。这一举措不仅为秦国变法奠定了民意基础,更被后世政治家奉为圭臬。司马光“非信无以使民”的论断、王安石“一言为重百金轻”的赞颂,都体现了诚信在治国理政中的关键地位。

中国共产党领导的金融事业,在红色金融时期就已注重信用建设。1935 年,红军长征途经遵义时,仅用 12 天发行并收回“红军票”,其货币信用支撑方式经历了多次转变:起初以银元支撑,继而用物资支撑,最终物资与银元并用完成回收,开创了货币信用管理典范。进入新时代,信用建设更成为金融工作的生命线。2014 年 11 月,习近平宣布:“中国将采纳国际货币基金组织数据公布特殊标准。”这一重大宣示,充分彰显了中国维护国际金融信用的坚定决心。2016 年,人民币的正式“入篮”,印证了中国对国际金融规则的信守。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多次强调“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是信用经济、法治经济”[16],将“诚实守信”置于中国特色金融文化首位,深刻揭示了信用作为金融根基的战略地位。不容忽视的是,当前金融领域仍存在利用技术漏洞实施财务造假、通过时间差操纵账目等失信行为,金融体系的信用根基被持续侵蚀。新时代以来,《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划纲要》等系列政策文件相继出台,构建起全方位、多层次的信用监管体系。这些举措既传承发展了红色金融时期信用管理经验,更是建设金融强国的必然要求,为中国特色金融发展之路筑牢了坚实的信用基石。

(二)“以义取利,不唯利是图”与“义利相兼”相契合

义利之辨作为中国传统经济伦理的核心命题,其思想脉络可追溯至先秦儒家学说。孔子通过“子贡赎人”与“子路受牛”两个故事来阐发“义利统一”。子路收了牛,表面是求利,实际是以利弘义,利益回报合理,善行就有激励,更多善行也随之出现。这种辩证思维突破了简单的义利对立观,构建了“义以为质”的经济伦理。明清时期,伴随商品经济高度繁荣,经济活动中所蕴含的伦理考量较以往任何时代更为突出,具体表现为:其一,形成了“贾而好儒”的商人群体。徽商汪忠富训诫子孙“利不可罔”,将道德自律纳入商业传承。其二,形成了行业自律机制。晋商日昇昌在光绪三年赈灾中捐银五万两的义举,体现了“公利即私利”的商业智慧。其三,形成了地域范围内统一的商业道德共识。徽州歙县商人胡山拒售掺假粮食的案例,彰显了“天理”观念对市场行为的规制作用。各类历史实践揭示出中国传统经济伦理蕴含的当代价值:首先,道德约束与利益诉求并非相互割裂,二者能够形成良性循环;其次,商业伦理的长效培育,离不开制度化规范作支撑;最后,经济行为的正当性最终取决于其社会价值产出。构建新时代商业文明,应当创造性转化“义利双行”的传统智慧,在市场经济中实现经济效益与社会效益的有机统一。

中国共产党在金融领域构建的义利观,既是对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中“义利之辨”的创造性转化,也是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中国化时代化的生动实践。这一价值体系在党的百年金融实践中展现出鲜明的历史传承与时代创新特征,体现为以下三个方面:一是传统智慧与现代金融的价值传承。2023 年 10 月,中央金融工作会议提出,“做好科技金融、绿色金融、普惠金融、养老金融、数字金融五篇大文章”[1]。“五篇大文章”的战略部署,特别是其中普惠金融的发展理念,与《周礼》记载的“凡民之贷者,与其有司辨而授之”的惠民金融思想形成跨越三千年的历史呼应。这种以义制利、义利统一的金融哲学,在党的不同历史时期展现出独特价值。二是民族救亡的金融实践。抗战时期,面对根据地极端困难的财政状况,毛泽东创造性提出“发展经济,保障供给”[17]的经济方针,号召边区各界“进行了大规模的生产运动”[17],鼓励共产党员“建立了自己的公营经济”[17]。这种以实体经济支撑金融信用、以生产发展保障全域民生供给的实践,不仅解决了战时经济困境,更培育了“取之于民、用之于民”的金融伦理,为中国金融事业奠定了价值基础。三是全球治理的金融担当。2015 年 12 月,全球首个由中国倡议设立的多边金融机构亚洲基础设施投资银行(以下简称“亚投行”)在北京成立,“目的是推动亚洲地区基础设施建设和互联互通”[18]。习近平强调:“亚投行应该成为促进成员共同发展、推动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的新平台。”[19]中国推动设立亚投行的目的并不是单一地推动本国经济发展,而是为世界经济增长注入新动力,截至 2026 年 1 月,亚投行已批准融资总额 695 亿美元,惠及 40 个亚洲域内与域外成员,生动诠释了中国特色金融发展道路所蕴含的“计利当计天下利”的国际担当。

(三) “稳健审慎”与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中“欲速则不达”相契合

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历来将“稳健审慎”奉为立身处世的圭臬,这一思想精髓在历代典籍中熠熠生辉。《道德经》以“重为轻根,静为躁君”的辩证智慧,揭示了稳重与静定对治轻率躁动的根本作用。先秦诸子对此多有精辟论述:孔子“欲速则不达”的告诫,道出了稳健行事与成就大业的辩证关系;老子“企者不立,跨者不行”的箴言,警示急功近利终将事与愿违;《礼记 ? 中庸》“凡事预则立”的哲理,则系统阐述了未雨绸缪的深远意义。这些思想共同构成了中华文明独特的风险管控智慧,彰显了对长远发展的战略定力。在商业实践领域,范蠡“贵出如粪土,贱取如珠玉”的经营哲学,开创了价值投资的先河。这种逆周期操作的商业智慧,不仅成就了“三致千金”的商业传奇,更树立了稳健经营的价值标杆。与之形成鲜明对比的是,明末李自成虽一度攻占北京,却因急功近利、疏于治理而迅速败亡。这一历史教训带来深刻启示:任何事业的成功都需要稳健审慎的战略定力。1949 年,党中央提出“进京赶考”的执政命题,并立下“我们决不当李自成,我们都希望考个好成绩”[20]的庄严承诺,将传统文化中的稳健智慧升华为治国理政的重要原则。从个人修身到治国理政,中华文明始终将稳健审慎作为应对复杂局面的重要方法论,这一传统思想至今仍具有重要的现实指导意义。

举大事必慎其始终。自古以来,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推崇“居安思危”“行稳致远”的处事态度和做事风格,这种思想也融汇于中国共产党领导的金融实践中,并创新发展为“稳健审慎,不急功近利”的金融文化。从历史上看,抗日战争时期,边区政府创造性地将传统治理智慧运用于金融实践。既严格控制货币发行量与市场需求相匹配,又保持充足的发行准备金,成功实现了边区金融的“双稳定”:货币币值稳定与物价水平稳定。这种“量入为出”的货币管理思想,不仅为战时经济提供了坚实支撑,更奠定了中国货币政策“稳定币值、促进增长”的基本框架。从哲学理念上看,新时代金融治理将传统智慧提升至新高度。面对复杂多变的国际金融环境,习近平强调:“金融行业要树立正确的经营观、业绩观和风险观,稳健审慎经营,既看当下,更看长远,不贪图短期暴利,不急躁冒进,不超越承受能力而过度冒险。”[21]这既是对传统“欲速则不达”智慧的现代诠释,也为防范系统性金融风险提供了方法论指导。

 (四)“守正创新”与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中“革故鼎新”相契合

中华民族有着勇于开拓创新的精神,同时也具备坚守正道的守正品质,而这种守正创新的精神品质,为中华文明绵延不断、历久弥新提供了重要支撑。在“穷则变,变则通,通则久”的辩证思想指引下,中华文明始终坚守着“知常明变”的精神内核,同时不断释放“革故鼎新”的创造活力,形成了独特的发展范式。中国货币史也深刻体现了“守正”与“创新”的辩证统一。在形制演进方面,从商周贝币的天然形态,到秦半两的“天圆地方”形制统一,再到汉五铢确立的标准化体系,体现了对货币功能的持续优化;在技术突破方面,由早期的范铸法到汉代的叠铸技术,再到唐代的翻砂工艺,铸造技术迭代推动货币质量提升;在制度创新方面,北宋交子突破金属货币局限,开创信用货币先河,其“准备金制度”的设计至今仍是现代货币体系的基石。中华金融文明的发展轨迹,本质上是守正创新这一文化基因的生动体现。一是守价值之正,历代成功货币改革都遵循“币值与实值相称”的基本规律;二是行创新之道,从唐代“飞钱”到清代票号,金融创新始终服务于实体经济需求;三是筑文化之魂,“利以义制”的金融伦理,为现代金融治理提供思想资源。由此,在建设现代金融体系的新征程上,更需要从传统智慧中汲取营养,在坚守金融本质的同时,持续推动制度创新和技术变革。

习近平指出“中华民族是守正创新的民族”[22],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历来强调“守正”与“创新”的辩证统一。从《周易》“穷则变,变则通,通则久”的变革智慧,到《大学》“苟日新,日日新,又日新”的创新精神,都体现了中华民族在坚守正道中开拓创新的文化基因。在金融领域,习近平特别强调,要“守正创新,不脱实向虚”[21]。“守正”在新时代金融工作中具有三重内涵:一是坚守金融工作的政治性,确保金融发展始终沿着正确政治方向前进;二是坚守金融工作的人民性,践行“金融为民”的根本宗旨;三是坚守金融服务实体经济的本质要求,筑牢国民经济发展的根基。这要求金融系统必须处理好“稳”与“进”、“立”与“破”、“发展”与“安全”的辩证关系。在守正基础上的金融创新主要体现在:在产品创新方面,发展普惠金融、绿色金融等新业态;在制度创新方面,健全现代金融监管体系;技术创新方面,稳妥推进金融数字化转型。这些创新实践始终遵循“服务实体经济、防控金融风险、深化金融改革”工作主线,确保金融创新不偏离正确方向。

 (五) “依法合规”与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中“守法不逾规”相契合

中华文明自古重视“规矩”在社会治理中的基础性作用,这一理念在金融法治领域尤为凸显。春秋时期管仲提出“以规矩为方圆则成”[23]的治理智慧,开创了“礼法并用”的治国传统。中国古代的“规矩”理念蕴含着丰富的法治智慧,从字义来看,在《说文解字》中,“规”即“规,有法度也”[24],本义“规者,正圆之器也”即画圆的工具。《汉书 ?律历志》中对“矩”作出解释:“矩者,矩方器械,令不失其形也。”可见矩是用来规范方形器械的工具。从《金布律》对货币形制的精确规定,到唐代《关市令》对边贸的严格管理,再到南宋《名公书判清明集》中详尽的商事判例,无不体现着“依法合规”的治理传统。秦代《金布律》规定“布恶,其广袤不如式者,不行”[25],建立了最早的货币质量标准;唐代《关市令》构建了完整的边贸监管体系;南宋《名公书判清明集》则系统记录了房屋买卖等商事纠纷的裁判规则,其契约精神与现代金融合规要求高度契合。中国传统社会治理强调“礼法并用”的辩证统一。在金融领域,这种理念表现为道德自律与法律他律的有机结合。一方面,通过“礼”的教化培养诚信意识,另一方面,通过“法”的强制规范市场行为。例如,《周礼》记载的市场管理制度,既强调“以质剂结信”的道德约束,又规定“以贾民禁伪而除诈”的法律惩戒,形成了独具特色的金融治理模式。从《金布律》的质量标准到现代金融监管指标,从《关市令》的市场管理到现代反洗钱制度,传统合规智慧与现代金融治理存在深刻的内在联系。当前,中国特色金融文化建设强调“依法合规,不逾底线”,正是对传统“规矩”文化的创造性转化和创新性发展。

习近平站在金融强国建设的战略高度,深刻指出“要加强相关立法工作,明确对失德行为的惩戒措施”[26],并强调“要及时推进金融重点领域和新兴领域立法,建立定期修法制度,不断适应金融发展实践需要”[21]。这些重要论述为新时代金融法治建设指明了方向。金融领域的法治化进程是建设金融强国的制度保障,中国共产党始终将金融立法作为治国理政的重要内容。近年来,中国金融法律体系不断完善,为规范市场秩序、防范金融风险提供了坚实的法治基础。党的十八大以来,中国金融立法工作取得显著成效:全国人大先后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以下简称《商业银行法》)等基础性法律。2022 年出台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期货和衍生品法》填补了衍生品市场监管的法律空白,构建了投资者权益保护的长效机制。这些立法实践既体现了对市场规律的尊重,又强化了对资本逐利本性的制度约束,实现了市场效率与金融稳定的有机统一。当前,推动金融高质量发展,必须将法治精神内化为金融从业者的价值追求,外化为行业发展的行为准则,使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成为全行业的共同遵循。

培育中国特色金融文化的实践路径

中国共产党在领导中国革命、建设和改革的伟大实践中,始终将马克思主义金融理论与中国具体实际相结合,与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相融通,坚持和发展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形成了独具特色的金融思想体系。这一思想体系在不同历史时期呈现鲜明的时代特征:革命战争年代注重金融为革命服务,社会主义建设时期强调金融支持经济发展,改革开放阶段突出金融市场化改革,新时代则聚焦金融高质量发展。这些理论创新既是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重要成果,也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经济学的有机组成部分。

当前,建设金融强国面临的核心命题在于:如何构建既体现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又彰显中华文明特质,同时契合现代金融发展规律的中国特色金融文化。这就要求必须牢牢把握三个关键维度:一是坚持党中央对金融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这一根本政治保证;二是坚守“金融为民”的价值立场,确保金融发展成果更多更公平惠及全体人民;三是强化底线思维,统筹发展和安全,在应对风险挑战中提升金融治理能力。唯有如此,才能走出一条具有中国特色的金融发展道路,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提供强有力的金融支撑。

(一)坚持党中央对金融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建设独具特色金融强国

从经济基础与上层建筑的关系来看,党的领导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最本质的特征,从根本上决定了上层建筑的性质,也必然要反映在与经济基础的双向互动关系中。2024 年 1 月,习近平在省部级主要领导干部推动金融高质量发展专题研讨班上发表重要讲话,系统阐述了中国特色金融发展之路的“八个坚持”核心要义,其中首要原则就是“坚持党中央对金融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27]。这一重要论断深刻揭示了党的领导是金融事业健康发展的根本政治保证。习近平强调,“加强党中央对金融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是做好金融工作的根本保证”[21],这一重要指示为新时代金融工作提供了根本遵循。

纵观中国共产党领导的金融事业发展历程,党的集中统一领导始终是金融事业沿着正确方向前进的根本保障。在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党对根据地生产关系的性质进行深入研判,创造性地建立了农民协会等金融机构,有效解决了革命根据地的经济供给问题。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初期,通过“三大改造”建立“大一统”金融体制,实现了对有限金融资源的高效配置。在改革开放进程中,中国共产党不断深化对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规律的认识,纵深推进“两个毫不动摇”,领导金融体系成功实现了从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的平稳转型,逐步构建起现代金融体系的基本框架。中国金融发展道路的最大特色,就在于始终坚持中国共产党对金融工作的全面领导。这一根本原则确保了中国金融改革既没有照搬西方金融自由化模式,也没有陷入教条主义的窠臼,而是走出了一条符合中国国情、具有中国特色的金融发展道路。面对百年未有之大变局,必须继续坚持和加强党中央对金融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不断完善金融治理体系,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提供强有力的金融支撑。

在新时代金融强国建设的伟大征程中,必须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习近平经济思想在经济金融工作中的指导地位,全面贯彻党的金融工作方针政策,筑牢中国金融工作意识形态安全防线。各级金融系统要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切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以此作为引领金融高质量发展的根本遵循。其一,强化政治引领,筑牢金融强国的思想根基。政治建设是金融强国建设的灵魂工程。必须坚持党中央对金融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这一根本原则,将“两个维护”的政治要求贯穿金融工作全过程。通过建立健全常态化理论学习机制,深入开展“读原著、学原文、悟原理”专题教育,不断提升金融从业人员的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确保金融事业始终沿着正确政治方向前进。其二,完善组织体系,构建金融治理的神经中枢。面对中国幅员辽阔、金融机构层级复杂的现实特点,必须着力构建覆盖全面、运行高效的党组织体系。重点加强基层金融机构党组织建设,消除组织覆盖盲区,打通政策落实“最后一公里”。建立健全党组织参与重大决策的工作机制,确保党中央关于金融工作的决策部署在各级金融机构得到贯彻执行。其三,锻造人才队伍,培育金融发展的核心动能。金融人才是建设金融强国的第一资源,习近平指出,“干部是抓落实的关键。高质量落实,靠的是千千万万勇于担当、本领高强的好干部”[28]。要深入贯彻落实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创新金融人才培养机制:一是完善“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选拔任用体系;二是构建多层次、立体化的人才培养平台;三是优化干部队伍结构,形成老中青梯次配备、专业互补的良性格局,特别要注重培养既懂政治又懂业务、既会管理又精专业的复合型金融人才,为金融强国建设提供坚实人才支撑。

(二)站稳人民立场,提高金融机构政治站位

马克思主义唯物史观深刻揭示:“历史活动是群众的活动。”[29]这一科学论断,不仅确立了人民群众作为历史创造者的主体地位,更彰显了人民性是马克思主义理论体系的本质特征。回望中华文明五千年发展历程,“民惟邦本,本固邦宁”的治国智慧与“民贵君轻”的政治伦理,虽受制于封建制度的历史局限,却为马克思主义中国化提供了深厚的文化土壤。在建设金融强国的时代征程中,“金融为谁服务”这一根本性问题具有决定性意义。这就要求既要深入挖掘传统民本思想的当代价值,更要推动其创造性转化和创新性发展,将“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贯穿金融工作全过程,使金融发展成果更好惠及全体人民,维护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实现“金融为民”的价值追求与“民富国强”的战略目标的有机统一。

一是注重公平与效率,在高质量发展中促进共同富裕。党的二十大报告指出:“中国式现代化是全体人民共同富裕的现代化。”[30]实现共同富裕是中国式现代化的重要特征,是社会主义的本质要求,也是经济发展成果公平惠及全体人民的重要标识。金融助力共同富裕是金融政治性人民性的集中体现,金融强国的建设逻辑内嵌于中国式现代化征程之中。首先,加强金融对乡村全面振兴的支持。习近平指出,“促进共同富裕,最艰巨最繁重的任务仍然在农村”[31]。要指导金融机构聚焦粮食安全战略,加大农业基础设施、种业振兴等关键领域信贷投放力度,创新产业链金融服务模式,推动传统农业向智慧农业转型升级,建设金融支持共同富裕示范区,完善“资本下乡”激励机制,吸引青年人才返乡创业。其次,优化普惠金融服务体系。“要牢固树立正确经营观、业绩观和风险观,平衡好功能性与营利性的关系,坚持功能性是第一位的。”[32]指导金融机构树立金融资源配置必须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建立以民生福祉为核心的金融

效能评价体系,强化金融机构社会责任,发展多元化普惠金融产品,拓宽居民财产性收入渠道,完善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机制,确保金融发展成果惠及全体人民。最后,深化金融供给侧结构性改革。要指导金融机构,平衡功能性目标与商业可持续性的关系,坚持金融服务实体经济的根本定位,不断提高金融作为国民经济血脉的职能效率。健全多层次资本市场体系,提升直接融资比例,加强金融科技赋能,提高金融服务覆盖面和可得性。

二是坚持金融服务实体经济宗旨,增强服务实体质效。“如果金融机构处于病态,就很难为实体经济服务好。”[21]服务实体经济本应是金融的天职,然而,部分金融机构和上市公司却模糊了“金融和实体经济是共生共荣的关系”[21]。当前,中国金融体系面临资本“脱实向虚”的结构性矛盾。针对这一现象,需要进一步完善政府和市场的关系,从制度建设和市场引导两个维度协同发力:在制度建设方面,金融机构应当构建全流程、穿透式的信贷监管体系。重点完善“三查”(贷前调查、贷时审查、贷后检查)机制,建立资金流向追踪系统,对挪用信贷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行为实施“负面清单”管理。同时,要健全金融产品嵌套层数限制,通过设置风险准备金等监管工具,遏制资金在金融体系内空转套利。在市场引导方面,要畅通资金进入小微企业渠道,将更多资源配置到小微企业的薄弱环节。“强化金融对实体经济的服务,特别是加大对小微企业的金融支持力度”[21],开发“产业链+供应链”金融产品,依托核心企业信用为上下游小微企业提供融资支持,落实民营和中小微企业融资协调机制,着力解决银行放贷难和企业融资难问题,提高融资可得性和便利性。通过制度创新与市场机制的双轮驱动,切实将金融资源配置到实体经济最需要的领域。

三是满足人民多元金融需求,做好金融“五篇大文章”。“金融系统要着力做好科技金融、绿色金融、普惠金融、养老金融、数字金融五篇大文章。”[21]这五大金融板块既相互独立又有机统一,共同构成现代金融体系服务实体经济的重要支柱。在科技金融领域,要构建“政产学研金”协同创新体系,完善科技型企业全生命周期金融服务,推动知识产权质押融资、投贷联动等创新模式,为关键核心技术攻关提供精准金融支持。在绿色金融方面,必须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30],建立环境信息披露制度,创新碳金融产品,引导资金流向节能环保、清洁能源等绿色产业,实现经济效益与生态效益双赢。在普惠金融方面,要着力破解“最后一公里”难题,运用金融科技手段降低服务成本,完善农村金融基础设施,让金融“活水”精准滴灌小微企业、“三农”等薄弱环节。在养老金融方面,要平衡安全性与收益性,开发多元化养老理财产品,支持养老产业与医疗、健康、文化等产业融合发展。在数字金融方面,则要把握创新与安全的平衡,稳妥推进央行数字货币研发应用,加快金融机构数字化转型,构建开放、智能、安全的数字金融生态体系。

(三)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塑造中国特色金融文化新形态

习近平深刻指出:“文化是一个国家、一个民族的灵魂。”[33]中华文明五千年绵延不绝的历史积淀,不仅铸就了举世瞩目的文化瑰宝,更为现代金融体系建设提供了深厚的精神滋养。从政治经济学的角度来看,金融文化既是特定生产关系在观念上层建筑层面的集中反映,也是调节金融活动中人与人、人与社会之间利益关系的价值规范体系。马克思在《资本论》中深刻揭示了货币作为“一般等价物”所承载的社会关系本质,而信用制度的发展则体现了资本运动的内在规律及其社会化趋势。在新时代金融强国建设进程中,培育具有中国特色的现代金融文化具有重大战略意义。这实质上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生产关系自我完善在文化领域的必然要求,是金融更好地服务实体经济、服务人民群众根本利益的价值保障。这需要以历史为根基,以创新为动力,系统推进“诚信为本、稳健经营、专业专注、守正创新、责任担当”五大金融观的弘扬与实践,通过构建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相适应、与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相承接的金融文化体系,为金融高质量发展提供价值引领和精神支撑,最终形成具有鲜明中国特色的金融文化新范式。

一是弘扬诚实守信的道德观。中华文明自古崇尚“民无信不立”的伦理准则,《论语》载“人而无信,不知其可也”的训诫,商鞅“徙木立信”的典故更彰显了诚信作为社会治理基石的深远意义。马克思在《资本论》中精辟指出,信用的本质是“贷和借的运动”[34],其持续运转完全建立在债务按期履行的契约精神之上。从政治经济学角度来分析,信用关系的普遍化既是资本积累和扩张的产物,也是现代金融资本运动的基本前提,信用制度的发展深刻改变了社会再生产过程中价值运动的时空结构。历史经验表明,从山西票号的“汇通天下”到现代金融体系的运转,诚信始终是金融活动的生命线。金融机构应当将诚信原则深度融入公司治理架构,建立覆盖贷前审查、贷中管理、贷后评估的全流程信用管理体系。通过设置首席诚信官、建立道德委员会等创新机制,将诚信文化具象化为可操作的制度规范。银行业协会牵头制定《金融从业人员诚信守则》,就是将诚信指标纳入金融机构评级体系。推广“信用修复”等创新实践,形成“守信受益、失信受限”的行业生态,完善跨部门的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建立涵盖金融、司法、税务等领域的联合惩戒机制。

二是弘扬以义取利的经营观。中国传统经济思想中的义利之辨与当代中国特色金融文化呈现深刻的价值契合:一方面,儒家“见利思义”的伦理传统为金融活动确立了道德基准;另一方面,现代金融体系在实践中形成了“义利统一”的运作范式。资本具有追求价值增殖的本性,但社会主义制度要求资本运行必须服从于满足人民美好生活需要这一根本目的。因此,必须为资本的发展设置红绿灯,这构成了社会主义金融区别于资本主义金融的文化规定性。在推进金融强国建设过程中,必须突破西方金融理论的单一范式束缚,构建兼具市场效率与社会价值的中国特色金融发展模式,要求金融系统实现三个关键转变:即从利润最大化转向多重价值平衡,从个体理性转向集体理性,从短期收益转向可持续发展。这就要求强化行业协会的自律功能,制定《金融伦理准则》等规范性文件,健全环境、社会、治理评价体系,将社会责任纳入金融机构绩效考核,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法律法规中嵌入义利平衡原则,引导资本在服务实体经济中实现价值创造。这种制度设计既传承了“君子爱财,取之有道”的传统文化智慧,又体现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金融创新的时代要求。

三是弘扬稳健审慎的风险观。中国古人强调“未雨绸缪”,鼓励人们掌握对事物发展前景的预判和对风险的超前研判能力。古代防患未然的风险观念仍能为当下金融强国建设提供启示,应始终把防控风险作为金融工作的永恒主题。金融风险根植于市场经济内在矛盾的运动过程,资本循环的

连续性中断、社会再生产比例的失调都可能以金融危机的形式表现出来,因此风险管理本质上是国家运用制度优势驾驭资本、保障国民经济健康运行的重要职能。金融系统要始终坚持见微知著、稳健审慎的风险管理观念,健全风险识别预警机制,综合运用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手段,精准捕捉风险苗头。同时,优化资产负债管理,合理配置资产,避免过度杠杆化,确保资本充足率达标,为金融机构的长期稳定发展奠定基础。

四是弘扬守正创新的发展观。中华民族历来崇尚创新和变革,在创新探索中追求美好生活。《战国策 ? 冯谖客孟尝君》中提及的“悉来合券”,其中“券”指“契据”,表示借助竹筒记录借贷双方契约,以此降低记录难度,实现跨区域远距离放贷,这是古代债券市场的金融创新。从政治经济学角度来看,金融创新本质上是社会生产力发展推动生产关系适应性调整的过程,是在遵循价值规律前提下不断优化资源配置方式、提升资本使用效率的必然要求。如今,坚持金融领域的守正创新,就是坚守金融本源与底线,提升金融高质量服务的能力和水平。一方面,恪守正道。坚持金融服务实体经济的宗旨,遵循金融发展规律,筑牢金融稳定的根基,确保金融创新在合规、稳健的轨道上运行。另一方面,勇于创新。积极融入科技发展浪潮,推动金融业务模式、流程和产品创新,提高金融服务的质量和可得性。

五是弘扬依法合规的法治观。《吕氏春秋 ? 慎势》有云:“法者,天下之程式也,万事之仪表也。”这充分彰显了法律在国家治理和社会稳定中的重要作用。习近平指出:“法治经济的本质要求就是把握规律、尊重规律。”[26]金融法治是上层建筑适应经济基础、服务经济基础的重要体现,是国家运用法律形式确认和维护金融生产关系、规范金融资本运行的基本手段。这需要及时推进金融重点领域立法,加快金融领域立法修法工作步伐,确保法律能够适应金融市场的快速发展和变化。同时,金融系统要在坚守依法合规的经营底线上追求盈利成绩,确保经营活动在法律框架内有序开展。

(四)维护金融安全,坚定防控风险永恒主题

金融安全是国家经济安全的核心支柱,防控金融风险始终是金融工作的根本性任务。金融安全本质上是社会再生产过程中价值运动连续性与稳定性的集中体现,是生产关系适应生产力发展要求在金融领域的具体反映。马克思在《资本论》第三卷中深刻分析了信用制度下虚拟资本的运动规律,揭示了金融体系内在的脆弱性源于资本主义基本矛盾。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维护金融安全既是国家运用制度优势驾驭资本逻辑、防范系统性风险的政治保障,也是确保金融真正服务于实体经济、服务于人民根本利益的必然要求。

一是构建穿透式监管体系,筑牢金融安全防线。金融监管体系的完善是金融体系平稳运行的重要保障,是确保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稳健发展的关键一环。金融监管属于上层建筑反作用于经济基础的重要形式,是国家运用公共权力规范和引导资本运行、防范资本盲目扩张导致社会再生产失衡的制度安排。当前,监管实践中存在的跨市场风险识别滞后、新兴业态监管覆盖不足等问题,需要以动态治理思维变革监管框架。“金融监管要‘长牙带刺’、有棱有角,关键在于金融监管部门和行业主管部门要明确责任,加强协作配合。”[27]这表明对于风险的监管,绝不是个别部门的单打独斗,而是一项相互协作的系统工程。因此,需要多方统筹协调,凝聚监管合力。这种协作本质上要求打破资本利益分割造成的部门壁垒,构建适应社会化大生产要求的统一监管格局。首先,完善监管体系,加大监管处罚力度。强化行为监管,严格规范金融机构的经营活动及交易行为,加大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力度。创新监管手段,加快科技赋能监管过程,及时调整监管手段、更新监管理念。其次,建立跨部门共享数据库,完善多方监管协同合作机制。加快职责优化,落实属地责任制,将所有金融活动纳入监管范围。在沟通交流、数据共享、风险预估中加强协同,打造多层次全覆盖无死角监控,消除监管盲区和空白。

二是推动金融体制改革,破解金融领域深层次风险与矛盾。金融体制改革实质上是社会主义生产关系的自我完善,是在坚持公有制主体地位和按劳分配原则前提下,对金融资源配置方式、金融利益分配格局的制度性调整。当前,中国金融体制改革已进入攻坚克难的关键时期,改革进程的持续深入将有效提升金融体系的抗风险韧性。其一,加快完善中央银行制度,畅通货币政策传导机制[35]。中央银行应基于市场运行规律与专业原则,统筹协调货币政策与财政政策,着力构建精准高效的货币调控体系。强化宏观审慎管理与货币政策的协同配合,构建系统性金融风险监测、评估和预警体系,强化系统性金融风险研判,实现货币政策与宏观审慎政策的有机统一。这种制度安排体现了社会主义制度下国家综合运用计划与市场两种手段驾驭资本、服务全局的政治经济学智慧。其二,加强金融法治建设,完善金融法律体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审议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决定》首次提出“制定金融法”[35],标志着中国金融法治建设进入新阶段。要加快建设逻辑严密、系统规范的金融法律体系,及时修改落后的法律条文。针对科技金融、绿色金融等新兴领域,应前瞻性推动立法进程,不断适应金融实践发展需要。同时,强化对非法套利、规避监管等行为的法律约束,构建全链条金融风险防控法治屏障。

三是积极参与国际治理,携手构建安全高效的全球金融治理体系。目前,全球金融治理存在监管俘获、议题泛化、霸权治理、碎片化、软行为约束等内在缺陷[36]。这些缺陷源于资本主义世界体系的内在矛盾,是金融资本全球化扩张与民族国家治理边界之间张力的集中体现。“人类是休戚与共的命运共同体”[37],面对系统性金融风险的跨国传导特性,国际社会亟须构建多边协同的治理框架。一方面,中国应积极参与国际金融规则制定,争取国际金融话语权和决策权。鉴于历史原因,中国在以往多数国际规则的制定中处于相对被动地位。为此,要充分发挥中国巨大市场优势,以此为支撑谋划规则制定。中国市场的庞大体量易对周边国家产生辐射力,这为中国的规则推广提供了广阔空间,有利于提高国际接受度,从而抓住机遇跻身国际标准制定者前列。从“中心—外围”理论来看,这实质上是后发国家在资本全球化进程中争取制度性话语权、推动国际金融秩序朝着更加公平合理方向变革的战略选择。另一方面,要加强国际合作交流,着力构建多层次国际合作网络。完善“一带一路”投资体系,积极参与公共产品供给,建立现代化支付清算体系。持续加强金砖国家合作,提升发展中国家话语权,完善跨境风险防范与危机处置框架,筑牢区域金融安全网。



       注释:

① 习近平指出:“推动金融高质量发展、建设金融强国,要坚持法治和德治相结合,积极培育中国特色金融文化,做到:诚实守信,不逾越底线;以义取利,不唯利是图;稳健审慎,不急功近利;守正创新,不脱实向虚;依法合规,不胡作非为。” 参见:参考文献 [27]。

 ② 代表性成果包括:邓玉琼的《金融的文化特质与中国特色金融文化》,载于《现代金融导刊》,2024 年第 2 期,第 77-78 页;黄庆华的《富民后生、义利兼顾:继承发扬中华传统文化中的经济伦理》,载于《秘书工作》,2024 年第 6 期,第 78-80 页;王丹莉和王曙光的《论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与中国特色金融现代化道路》,载于《社会科学战线》,2024 年第 8 期,第 75-82 页。

③ 代表性成果包括:施真强的《中国特色金融文化的价值追求》,载于《中国党政干部论坛》,2024 年第 11 期,第 29-31 页;朱国晓的《领悟践行中国特色传统金融文化 不断推动金融高质量发展》,载于《甘肃金融》,2024 年第 6 期,第 2-5 页。

④ 代表性成果包括:王庆和张晓晶的《中国特色金融文化:思想基础、实践要求和发展方向》,载于《中共中央党校(国家行政学院)学报》,2024 年第 28 卷第 2 期,第 24-31 页;董志勇和沈博的《“第二个结合”培育中国特色金融文化:基本条件、路径根基与践行原则》,载于《经济学动态》,2024 年第 2 期,第 17-31 页;欧阳斐的《培育中国特色金融文化的实践路径——基于习近平关于金融工作重要论述的分析》,载于《探索》,2024 年第 4 期,第 1-16 页。

⑤ 中国共产党领导孕育下的金融文化产生于红色金融实践,而学界对于红色金融的定义有着普遍共识,认为红色金融产生于中国共产党领导的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初期,是特定历史时期和特殊环境下的金融。因此,本研究将中国共产党培育中国特色金融文化历史逻辑的研究起点定义为红色金融时期。

⑥ 2014 年 11 月,习近平在二十国集团领导人第九次峰会上庄严承诺:“中国将采纳国际货币基金组织数据公布特殊标准。”参见:中共中央党史和文献研究院编著的《习近平外交演讲集:第 1 卷》,中央文献出版社,2022 年,第 220 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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