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雅伦:证券期货投资者适当性义务的差异化构建
- 来源:证券法苑44期
- 作者:北京大学法学院博士生
摘要:证券期货投资者适当性规则的功能实现应基于差异化调整、监管效用与弱势保护原理。基于投资者认知能力、经济能力的双重维度形成四种投资者与产品分类。将风险匹配分为客观、主观匹配双重步骤:区分投资者与产品的相对关系,赋予差异化的客观匹配义务,并增设主观匹配义务。增设特殊规则,规定特殊弱势投资者保护规则,以及经营机构履职的豁免情形与免责事由,以形成操作性强、激励相容的制度秩序。
关键词:适当性义务 功能失调 差异化监管 豁免与免责 投资者保护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