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期货和衍生品涉外法治资讯(第26期)

  • 来源:公开网站
  • 发布时间:2025-11-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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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跨境监管


2025年11月10日至2025年11月16日

目 录

1. 2025 年 11 月 10 日,洲际交易所美国期货交易所(ICE Futures U.S.)更新关于修订咖啡C期货合约规则的计划

2. 2025年11月11日,洲际交易所欧洲期货交易所(ICE Futures Europe)修订短期利率期权流动性提供商计划

3. 2025年11月11日,洲际交易所欧洲期货交易所(ICE Futures Europe)调整大额交易者持仓报告提交流程

4. 2025年11月13日,洲际交易所欧洲期货交易所(ICE Futures Europe)宣布拟修订多项交易所规则及交易程序,以适配英国新透明度制度

5. 2025年11 月 16 日,国际互换与衍生品协会(ISDA)发布关于巴塞尔委员会(BCBS)、支付与市场基础设施委员会(CPMI)、国际证券委员会组织(IOSCO)保证金透明度报告第 6 项提案的文件

 

1.2025 年 11 月 10 日,洲际交易所美国期货交易所(ICE Futures U.S.)更新关于修订咖啡C期货合约规则的计划

2025 年 11 月 10 日,ICE Futures U.S.更新关于咖啡C期货合约规则的计划,以适配《欧盟毁林法规》(EUDR)实施要求。

ICE Futures U.S.曾于 2024 年 11 月 15 日发布通知,宣布对咖啡C期货合约规则进行多项修订,以配合原定于 2025 年 12 月 30 日生效的《欧盟毁林法规》(EUDR)的实施要求。但在 2025 年 10 月 20 日,欧盟委员会发布新闻稿,提议将EUDR对微型和小型企业的生效时间推迟至 2026 年 12 月 30 日,并为大中型企业增设 6 个月的合规检查与执法宽限期。

目前,ICE Futures U.S.正密切关注相关进展,持续评估欧洲议会及欧盟理事会相关行动对咖啡期货合约规则的影响。若合约规则或实施时间表发生调整,交易所将通过官方通知及时公布。

 

2.2025年11月11日,洲际交易所欧洲期货交易所(ICE Futures Europe)修订短期利率期权流动性提供商计划

2025年11月11日,ICE Futures Europe发布通告,宣布修订短期利率(STIR)期权流动性提供商计划,修订条款已于 2025 年 11 月 1 日正式生效。

本次修订未调整计划到期时间,截止日期仍为 2026 年 4 月 30 日。ICE Futures Europe明确表示,将持续监控 ICE 平台上的所有相关交易活动,若发现任何违反规定的交易行为,将启动纪律处分程序。

  

3.2025年11月11日,洲际交易所欧洲期货交易所(ICE Futures Europe)调整大额交易者持仓报告提交流程

2025年11月11日,ICE Futures Europe宣布自 2026 年 6 月 3 日起调整大额交易者持仓报告的提交流程,以响应美国商品期货交易委员会(CFTC)的相关规则变更。

根据上述通告要求,自 2026 年 6 月 3 日起,报告机构应基于 XML 的新格式提交大额交易者持仓报告,原有的 80 字符格式将不再被接受。同时,ICE Futures Europe建议报告机构在报告中使用唯一工具代码(UIC)标识需申报的衍生品产品。

此外,报告机构可在 MFT 用户验收测试(UAT)环境中测试新格式报告的提交功能,ICE Futures Europe鼓励相关机构尽早开展测试工作。

 

4.2025年11月13日,洲际交易所欧洲期货交易所(ICE Futures Europe)宣布拟修订多项交易所规则及交易程序,以适配英国新透明度制度

2025年11月13日,ICE Futures Europe宣布拟对《洲际交易所欧洲期货交易所规则》中 A 编(总则)、B 编(会员资格)、F 编(合约)、G 编(交易)及交易程序进行修订。

本次拟修订的核心内容包括三大类:(1)适配英国新透明度制度(new pre-trade and post-trade transparency regime):为配合英国金融行为监管局(FCA)《市场行为手册》第 11 章确立的英国新交易前及交易后透明度制度,新增 F.10.4 条规则,要求交易所建立、实施并维护内部流程,以确定特定透明度参数(包括交易前透明度义务豁免的交易规模,以及交易后触发透明度义务的交易规模与期限,交易后可延迟发布的信息类型及延迟发布期限),并在交易所法规中明确该内部流程细节;同时修订规则中有关现行《 Markets in Financial Instruments Directive II》(MiFID II)透明度框架的相关表述,以贴合英国新制度要求。(2)支持双清算所机制:为配合25/122 号通告中“任命欧洲洲际清算所荷兰公司(ICE Clear Netherlands)为新增清算所” 的安排,修订相关规则以支持两家清算所共同为交易所合约提供清算服务。(3)优化完善现有规则:对上述章节及交易程序中需调整或优化的内容进行必要的补充完善。

 

5.2025年11 月 16 日,国际互换与衍生品协会(ISDA)发布关于巴塞尔委员会(BCBS)、支付与市场基础设施委员会(CPMI)、国际证券委员会组织(IOSCO)保证金透明度报告第 6 项提案的文件

2025 年 11 月 16 日,ISDA 发布文件,审议了巴塞尔银行监管委员会(BCBS)、支付与市场基础设施委员会(CPMI)及国际证券委员会组织(IOSCO)关于保证金透明度最终报告的第 6 项提案。该提案涉及一项顺周期的回顾型指标。按当前规则,观察窗口期(即有关保证金最大变动的统计期间)仅为一年。这意味着,目前市场参与者仅能获取低波动、平稳市场下的观察数据,无法充分捕捉顺周期性加剧情形下的市场数据。而对市场参与者规划流动性至关重要的过往重大保证金变动的有效信息,不仅要等到下次危机发生后才能获得,且该等信息不包括 2020 年内或 2022 年内发生的市场冲击数据。对此,ISDA 在上述文件中就该流程的改进方向提出了具体建议。

(期货和衍生品法律网支持,北京卓纬律师事务所编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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